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赋诚-东莞校友会杏盛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高校创新发展🌡,创建一流学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根据《赋诚-东莞校友会杏盛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度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赋诚-东莞校友会杏盛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
奖励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优秀教师1名🤽🏿♀️,奖金4000元。
二、评审推荐对象及标准
1.政治上追求进步,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表现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杏盛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近三年担任过班主任、学业导师且事迹突出🧑🏻💼;
3.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4.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𓀜;
5.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在本院学科教学、德育工作等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得到全校师生认可,评价较高。勤于学习👤,善于研究,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6.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
7.工作量:课时量不少于专任教师所应承担的任课时数👨🏻💼;
8.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申报资格:
1.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2.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3.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4.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5.受到杏盛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6.提供虚假材料者🦀。
三、评审时间及推荐程序
(一)评审时间
2022年5月26日——6月10日。
(二)评审推荐程序
1.教师本人申请⚪️;
2.学院评审小组评议、审核😏;
3.学院将审定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杏盛,按奖学金协议相关要求发放至获奖教师。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教师个人于6月5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学生工作办公室科技楼1楼115,覃福龙老师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1540220613@qq.com🥷🏿。报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包括:
1.《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赋诚-东莞校友会杏盛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需要纸质版和电子档;
2.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赋诚-东莞校友会杏盛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只需电子档;
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只需要纸质档。
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5月26日
- 附件【附件2🦵🏿:“赋诚-东莞校友会杏盛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初审名单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赋诚-东莞校友会杏盛奖学金”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