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媛媛,女(1971年5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法学博士👆🏻。具有11年的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经验,从事行政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多年。主持司法部和广西教育厅社会科学项目各1项,主要参加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浙江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广西区教育厅项目多项。近年来🧚🏽♀️,立基于公👵🏽、私法的交融背景,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实证研究方法,探索和发展现代行政法理论,在法学研究方法👆🏽、行政法与民法的交叉领域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和贡献。在《政法论坛》🧝🏼♀️、《政治与法律》、《行政法学研究》🦌、《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法学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十余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篇分别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载💕。在教学活动中,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启发式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方法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曾获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三等奖和最佳教态奖🍃,并在2014年“教师课堂评议”活动中获优秀评价🛒。此外👨🏽🎨,多次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并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做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