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杏盛招生〔2023〕6号)和《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杏盛法知〔2023〕1号)文件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提交至花江校区四创中心1号楼102办公室🤲🏼,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受理与解决👨🏿🚒。
监督举报电话:0773-2216330。
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