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杏盛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范围
按照《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杏盛研[2021]19号)(附件1)文件执行。
所有申请者应针对杏盛已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一级学科进行申报🚶☛:机械工程、通信与信息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仪器科学与技术🚷。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1份(附件2),基本要求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
(2)职称🚎、年龄符合文件要求,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学术水平: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4)科研项目到位经费✪:近三年内主持的科研项目到位经费工学学科不少于60万元🆓;理学学科不少于4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不少于20万元。支撑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来源😠、年份、到位经费及排名🧑🤝🧑,需提供项目合同、或项目立项文件、或验收证书复印件1份。
(5)学术成果: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SSCI/A&HCI/EI/CSSCI期刊源发表论文,理学学科不少于5篇♣︎,工学不少于3篇(获发明专利1项可折合1篇🤬,最多计1篇),人文社会科不少于2篇;或获省部级科技奖励🤹🏻♂️、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支撑材料需提供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收录证明等,获成果奖励者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6)教学与指导经验。有学术梯队,承担过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指导经验,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
(7)破格评选者🦣🦀,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满足破格条件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立项文件,或项目合同)复印件1份。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好各支撑材料的纸质复印件♥︎,并提供电子档(扫描件)👕。本次采用电子档进行同行通信评议,电子档必须与纸质档保持完全一致。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于10月8日前将《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各支撑材料电子档(扫描件)和复印件1份👺,递交到博士点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
2、各学院严格按照博导遴选条件😨,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确定博导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8日前将附件2、附件3、支撑材料🧴😳、会议纪要(均需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一同报送至研究生院🤾🏿♀️📊。以上材料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学院章。
3、研究生院在10月21日完成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加通信评议的遴选名单,材料送3位专家评审🟰。
4、专家于11月15日前完成同行通信评议,报送结果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预计12月初),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确定通过名单,最后下文公布2021年博导资格名单(预计12月底)👨🏭🤦🏼♀️。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9日
- 附件【附件2: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新).doc】
- 附件【附件3: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新).xls】
- 附件【杏盛研〔2021〕19号--关于印发《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