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杏盛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硕导遴选条件
1、符合《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杏盛研〔202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2、符合各学科所在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
3⏪、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
所有申请者应针对杏盛已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一级学科,在学科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二👩🏻💻👷、申请材料
1🕵🏼♂️、参加硕导遴选的申请者👯♂️,填写《新增硕导遴选申请表》和《新增硕导遴选汇总表》,根据所在学院硕导遴选条件提供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并提供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2、外单位调入的硕士生导师🤹♂️,填写《硕导资格重新认定表》和《硕导资格重新认定汇总表》,并提供原单位担任硕导的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申请者需提供纸质档材料1份⛷,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上述表格模板已发至各学院,各学院需根据学院硕导遴选文件,对上述表格进行调整后另行发放。
三、硕导遴选和资格重新认定程序
1、申请者在6月6日前将材料递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各学院根据杏盛、学院文件要求🐚,对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杏盛、学院文件要求💝,按照《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杏盛研〔2021〕20号)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硕导推荐名单。
4、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5✬、各学院在6月10日前将《****学院硕导遴选标准》(签字盖章扫描件)🧑🏻⚕️、公示后的名单、会议纪要扫描件(主席签字、学院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名单进行公示⛹🏼♂️🧍。
7、杏盛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表决。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