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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杏盛教〔2021〕19号)

2021年05月14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

2021514日 

 

 

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本科教学

质量监控与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为进一步健全杏盛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杏盛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59号)精神为指导,结合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实际而制定🤦。

第三条  杏盛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架构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为目的⬜️,以“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为理念,以“三严四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三严:教学体系严谨、教学过程严格、考试考核严格;四控:毕业要求达成可控🛻、资源条件可控👩‍🦲、培养过程可控👲🏼、培养质量可控)为核心,建立“监控—反馈—改进—再监控”的闭合循环机制,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

第二章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组织体系

第四条  杏盛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杏盛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根据杏盛人才培养目标与教育教学规律🕵🏻‍♂️,决定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研究和解决教学质量建设、管理、监控与评估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杏盛教务处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和协调。

第六条 各二级教学单位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实施机构🌇,书记、院(部)长为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院(部)长负责具体管理与执行。各二级教学单位的职责为落实杏盛质量监控与保障的要求和任务,建设本单位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开展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

第七条  本科教学教授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分别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决策、执行、监督”三项职能。

本科教学教授委员会🏋🏽,主要由杏盛基层教授组成🕌。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咨询🤜、审议等工作,也辅助决策部分教学事务。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在岗优秀教师、离退休教师等组成👎。负责开展教学检查🏍、督查教学过程🤽‍♀️、评估教学水平、反馈教学效果等。

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主要由教务处领导、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副院(部)长组成🙇🏻‍♀️。严格执行教学教授委员会通过的决议,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第八条 学工工作部(处)☃️、团委、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财务处等职能部门是杏盛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重要执行机构,紧密配合实施系统的各项工作,确保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高效运行。

第三章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内容体系

第九条 对人才培养目标及体系的监控

主要监控人才培养目标及人才培养体系,主要包括专业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制定🦞、招生与就业等方面是否符合社会需要,是否符合杏盛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等🧑🏼‍🦳🏸。

第十条 对教学资源条件的监控

主要按照教育《普通高等杏盛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普通高等杏盛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及《普通高等杏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教督〔20211号)等国家相关规定🧏‍♂️,监控师资队伍、教学经费👰🏽‍♀️、教学场所、实验设备等条件是否达到国家办学标准,是否满足本科教学需要🛜🧑‍🔬。

第十一条  对教学过程的监控

教学过程监控按层级分包括校级监控和院级监控📩。主要监控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体育𓀃、美育🧒🏻、劳育等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同时监控学生的学习状态🏌🏻、学风、学业指导等方面。

第十二条 对培养效果的监控

主要监控包括毕业要求达成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用人单位满意度、毕业生满意度等方面👰。

第四章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制度体系

第十三条  听课制度

杏盛各级领导、校院二级督导、学生工作人员、教师要按照《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听课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深入课堂听课或巡课,及时了解教学状况,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  教学督导制度

杏盛教学督导分校院两级,根据《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执行👨🏿‍✈️。两级督导配合联动🧙🏽‍♂️,对教学质量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  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分为杏盛检查和学院自查,检查形式为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常规检查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检查对象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以及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档案、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专项检查是根据一段时间内较为突出集中的教学问题或是杏盛整体工作需要而开展的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评教制度

杏盛每学期组织学生按照《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学生评教办法》开展学生评教工作🤏,对任课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工作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  教师评学制度

由任课教师对各学院学生的学习风气、学习态度等内容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 专项教学工作评估、评优制度

建立专项教学工作评估制度,包括有:每年开展“院级教学工作评估”🖕🏼,由分管校长🥨、教务处负责人以及校教学督导委员会部分专家组成评估专家小组🧑🏼‍🦰,按照《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院级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对各院(部)进行考察。杏盛根据评估结果,对优良状态的院(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向参评单位反馈评估意见并在下一年院级评估中对持续改进情况进行检查。此外,每年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课程评估”“专业评估”“实验室评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等专项教学工作评估。

建立教学质量评优制度,开展“优秀教材奖”“教学成果奖”“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以及“教学名师”“优秀任课教师”“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比等📑。

第十九条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制度

利用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时统计🫸🏽、分析师资队伍、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教学管理🌡、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数据信息。根据填报数据生成的数据分析报告须提交杏盛领导及相关部门🫥🤸🏽,作为杏盛决策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条  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各教学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及教师应对反映人才培养质量的各项指标进行长期跟踪和调查。包括有⚁: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业状况、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满意度、毕业生发展情况等进行持续跟踪调查。教师应及时对课程教学😒、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效进行总结。

第五章  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与调控体系

第二十一条 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杏盛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等⚅,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杏盛质量监督🦨;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信息报相关校领导,并通过教学工作会议、教务工作会议、教学检查通报🙅🏼、教学事故处理通报、座谈会、网络反馈等方式🏇,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改进🎉。

第二十二条 监控工作奖惩制度

在教学过程和质量监控工作中,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与个人,给予本科教学奖励;对监控工作未尽责任,造成教学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分办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 持续改进制度

相关部门和教师要根据教学质量信息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教务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教学评估、督导、日常检查等过程中强化跟进监督🧣,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持续监控👨‍🎤,对于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保持跟踪督导,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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