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精神🧸,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4)》(教产专〔2021〕1号)要求,适应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保障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于2021年组建了项目专家库。根据项目需要⏬,拟扩充项目专家库🪙☞,向各有关高校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参与项目指南评审🫁、立项审核等有关工作🐥。
2.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数据分析、合作模式研究🕝、合作需求调研等工作🐵。
3.承担专家组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了解产教融合发展动态📛,熟悉产学合作相关政策🙌🏿,具备三年及以上产学合作经验。
4.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审核等工作。
三、推荐方式
1.每所高校可推荐不超过5名本校专家,请通过高校管理员账户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填写所推荐专家的相关信息。
2.请各学院于11月6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到花江校区办公楼307办公室。
入选项目专家库的专家🏌🏼♂️,项目将根据参与工作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和奖励。
联系人及电话🤾♀️:周静,2290071。
教务处
2022年11月3日
附件信息⛹🏼♀️👝:
2022.11.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家推荐表1[.docx, 14.13KB]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