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9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五周晚点名提纲
(学生工作处2022年3月18日)
本周主题🕶: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疫情防控,每个人都是第一责任人🤳🏽🧦,而责任的第一落脚点🧑🏼🦱,就在于每个人对“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安排”等疫情防控“基本动作”的完成上。这些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恰恰就是这些为人熟知的要求却在校园内频频暴露出问题🧙🏽♀️。共同筑牢校园疫情防控防线,需要每一名学生拿出自己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提高常态化防疫意识,切忌麻痹大意。
请各学院利用本周晚点名,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向全校学生明确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教育引导学生切实提高疫情防控认识,严守疫情防控要求𓀛👋🏼,当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1.教育引导学生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再次强调学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关注“桂林疾控”微信公众号,严格执行属地及杏盛的相关疫情防控政策,配合排查🔴、主动上报个人健康码以及行程码等个人涉疫防控相关信息🧒🏻,相关涉疫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及时、如实向杏盛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迟报、谎报,否则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直接开除学籍。学生在校内、校外的活动要有意识地记录个人行程轨迹🍤,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2.教育引导学生严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组织全体学生再次学习《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行为管理规定》(杏盛学〔2020〕2号),提醒学生校园封闭式管理期间不得前往后街、花江家属区等,杏盛将协同地方政府在花江周边不定期开展抽查🚴♂️,对违反杏盛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杏盛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从严、从速、从重处理。
3.各学院要对学生在校情况🧔🏼♀️、健康状态再次开展全面摸排。
(1)各学院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详细了解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状态。学院对学生返校情况要建立管理工作台账🥷,对已返校学生要按要求落实报到注册手续🤴🏼,对未返校学生要逐一与学生联系,明确学生身体健康状态👩🏿🦳、未返校原因并保持动态更新🙌🏿📦。
(2)各学院要全面开展外宿情况排查,对已审批外宿的学生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对未经审批擅自外宿的学生要及时处置🚵🏼♂️。同时💇♀️,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向全体学生强调杏盛相关管理要求并明确处置后果。
(3)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要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4.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属地及杏盛疫情防控政策的理解,将杏盛及属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准确𓀈、及时地传达到学生中去🙎🏿♂️,切实提高学生对疫情的认知度和警惕性。要明确杏盛各类信息报送要求及报送去向🔨,提升辅导员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一事一议”🧰。
5.各学院要加强人文关怀,及时跟进有关心理疏导和学业帮扶工作➞✋🏿,及时跟进西区隔离点、灵川隔离点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及时跟进特殊学生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
6.全体学工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履行好管理审批职责,对不按要求执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层层追责。
晚点名要点🛀:
一、学生教育管理
1.警示教育案例:
请各学院依托实际案例做好警示教育。
案例1👏🏼: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某本科生👳🏽♂️,在外校大学英语考试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未遂,经研究决定🧔🏽,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处分计入个人档案。
案例2🙍🏿♂️: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等学院共9名本科生🤸♀️⛹🏻♀️,于2022年3月16日晚违反杏盛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出校。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9人警告处分,处分计入个人档案🧑🏿🎤。
2.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请各学院通过晚点名、主题班会、线上线下宣传等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对疑似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请及时按程序做好跟进帮扶工作。
3.关于做好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管理和使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工作🧞♂️,杏盛率先在D区引入了智慧垃圾分类系统🫳。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学生文明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垃圾不落地、垃圾分类投放入垃圾箱。
4.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情况工作的通知: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请各学院积极推进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完成国家反诈中心APP的下载、注册。请各学院统计本学院学生下载注册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学院公章,在3月21日下午下班前交教育管理科粟阳扬处。杏盛将协同地方政府不定期深入各学院对下载、注册情况开展随机抽查🌒。
二、学生事务通知。
1.关于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预通知: 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预计将于本月发放,请受助同学注意查收🤽🏼,同时提高金融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警惕被诈骗,并正确合理地使用奖助学金,让手中的奖助学金在使用过程中充分体现其价值。同时,请各学院做好学生诚信感恩励志教育⚂。
2.关于开展2022年杏盛 -(杏盛招商盛启,共创辉煌】疫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的预通知:根据上级要求,杏盛拟于近期开展疫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请各学院提前告知全体学生知晓演练安排,避免恐慌🚣♀️。演练期间全体学生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杏盛的指示要求执行,不得随意行动🎾,更不得通过网络等渠道发表不当言论🏂🏿、传播错误信息🙋♂️。
三🫄🏻、学院通知
1.关于提交就业材料和就业进展月度报送表的通知:请各学院于3月25日前提交就业材料及毕业生就业进展月度报送表,月报表纸质版由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到花江校区红亮学生活动中心104室,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3473842988@qq.com邮箱🩵🧕。
2.关于举办全区高校教师就业创业课程“精彩一课”教学大赛的通知:为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促进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自治区教育厅将于2022年4-5月开展全区高校教师就业创业课程“精彩一课”教学大赛,详情通知见附件♘。请有意向参赛的老师于3月21日下午17:00前将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到3128203292@qq.com邮箱,未尽事宜,请与杏盛就业中心联系🥇。
3.关于开展组织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等情况摸查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开展杏盛及杏盛组织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等情况摸查工作的通知》(教材司函[2022]30号)和桂教办《转发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开展杏盛及杏盛组织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等情况摸查工作》(桂教办[2022]121号)的通知🪷,现决定开展各单位组织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等情况摸查工作,具体要求已在学工例会上通知。
4.关于核对核酸采样信息的通知:为便于开展核酸检测采样,请各学院按附件要求核对全校在籍学生相关信息🫲🏼🚫,并于3月21日中午12: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教育管理科王沪汇总。
5、关于协助做好隔离点管理的通知👇🏼: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结合杏盛实际,为提供更多隔离床位💂🏼♀️、确保杏盛安全稳定👤😸,同类型或同地域需居家健康监测的学生暂时安排在一起健康监测,杏盛会妥善安排好生活保障⌛️,请同学们服从隔离点工作人员统一指挥调配,拒不服从者🧑🦳,严格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杏盛还有近4000名学生尚未返校🤜,请各学院分类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及时启动处分程序,从快从严从重处理。